深圳萬家燈火搬遷公司新聞資訊平臺報導:3月20日咱們深圳搬遷公司在蓮塘一小區搬遷,當裝滿貨品的卡車抵達目的地之后,搬遷公司的工人開端往新家里搬東西,只聽到忽然“哐”的一聲玻璃破碎的聲音,李先生趕忙跑到卡車旁邊看個究竟,原來搬遷公司的工人在卸車的時分將自家的玻璃餐桌弄碎了,隨即跟搬遷工人交涉了一番,并要求搬遷公司陪產,搬遷公司的工人卻說,等會再說這事,先搬完東西,李先生也就沒有追究,待轉移結束后,搬遷公司的工人像李先生討要搬遷費用共計800元,但是李先生堅持要求搬遷公司先賠償她的餐桌200元,不然拒不付款,但是搬遷公司的吳先生卻說,像這樣的易碎易壞的東西都是要買穩妥的,由于李先生沒有向他們公司繳納這些物品的穩妥,所以搬遷途中只需不呈現人為成心損壞就不會賠償。
何況咱們深圳搬遷工人在搬玻璃餐桌的時分還提示過李先生,假如執意要搬,途中呈現損壞,咱們公司不擔任,李先生也容許了,假如說是咱們公司沒有提示客戶,自己弄碎的,那么咱們肯定會賠償的,但是這是經過李先生贊同咱們才搬的,咱們已經盡到了自己的職責,所以不會賠償。雙方誰也不肯讓步,李先生多次打電話到這家公司投訴,卻沒有結果,沒有拿到錢,深圳搬遷工人就是不走,但是李先生剛搬完家,需要做的工作還許多,沒辦法,只得忍辱負重的先將搬遷費用800元支付了。